07月29日 据浙江博主“浙江队情报小组”查询信息,前浙江队、沧州雄狮球员陈中流因离婚后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等义务,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
离婚协议要求支付150万及每月6000抚养费
公开信息显示,陈中流与前妻钟某某离婚,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:双方自愿离婚;婚生女由钟某某抚养,陈中流自2019年4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6000元;车辆浙AF87H6归陈中流所有;陈中流需支付钟某某150万元,分两笔于2019年6月4日前付75万、2019年8月31日前付75万;另需于2019年至2022年每年6月20日前支付保险费79000元;双方公积金、有价证券、存款归各自所有;案件受理费150元由陈中流负担。

全部未履行,法院将其列入失信名单
根据执行信息,陈中流的履行情况为“全部未履行”。法院据此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,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职业生涯:32岁,前国脚,已淡出职业足坛
陈中流现年32岁,职业生涯曾效力浙江队、重庆斯威、苏州东吴、沧州雄狮等球队。中超累计出场86次,打入3球。2017年曾代表中国国家队出场1次。2023年2月陈中流离开沧州雄狮成为自由球员,此后未出现在职业赛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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